共青团行唐县委 关于选树“行唐五四优秀青年”和“行唐五四优秀青年集体”典型的通知
| 招商动态 |2017-04-10
通知
共青团行唐县委
关于选树“行唐五四优秀青年”和“行唐五四优秀青年集体”典型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县直各单位团组织,各学校团委:
为弘扬“五四”精神,集中展示我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县广大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带领全县广大青年紧密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矢志奋斗,为建设激情开放、跨越赶超、美丽幸福新行唐奉献青春,贡献力量。共青团行唐县委决定于今年“五四”前,开展选树“行唐五四优秀青年”和“行唐五四优秀青年集体”典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1.“行唐五四优秀青年”个人选树范围: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7年5月4日-1999年5月4日)的在行唐县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国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2周岁。
2.“行唐五四优秀青年”集体选树范围: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建立时间3年以上(即2014年5月4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各级团组织不参与此活动。
二、选树条件
“行唐五四优秀青年”个人选树条件:
(一)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二)在行唐县经济发展建设中业绩突出,在行唐县脱贫攻坚、文明县城创建、大气污染防治、招商引资、美丽乡村建设、城市建设、信访维稳等全县重点工作推进中成绩突出,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榜样;
(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行唐五四优秀青年”集体选树条件:
(一)集体成员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二)在行唐县经济发展建设中业绩突出,在行唐县脱贫攻坚、文明县城创建、大气污染防治、招商引资、美丽乡村建设、城市建设、信访维稳等全县重点工作推进中成绩突出,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榜样;
(三)集体成员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四)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三、选树原则
1.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事迹突出的原则;
3.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
4.兼顾地区、系统和行业分布基本平衡的原则。
四、选树程序
1.推荐:各乡镇团委和行业主管单位根据选树条件及青年的工作实绩,经同级党委(党组)同意后推报候选集体和个人;各直属单位团委可推报本单位、本系统的候选集体和个人;无主管企事业单位或私营企业经营者可以自荐,社会各界优秀青年可以自荐。所有候选人材料全部上报团县委办公室,选树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20日。
2.审核:团县委按照选树条件对候选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对候选集体和个人的成果、事迹进行鉴定和整理,征求纪检、计生、政法等部门意见,企业人员还要征求税务、工商部门意见,确定候选集体和个人。
3.初选:经过充分酝酿,团县委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选树,确定初步入选对象,并在团县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行唐青年”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4.考察:团县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初步入选集体和个人进行考察。通过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查看档案和各类证书原件。考察期间由本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终选:在公示、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素质展示和测评,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产生“行唐五四优秀青年”,“行唐五四优秀青年集体”及提名奖获得者。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社会特别是基层一线做好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集体和个人,所推荐集体和个人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真正把各行业、各部门的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代表推报上来,为全县青年树立榜样。
2.全县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团的建设、树立团的形象、培养和发掘优秀青年人才、带动团员队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形依托,作为新形势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积极举荐,认真落实。
3.各单位要对所推荐“行唐五四优秀青年”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认真核实,填写《“行唐五四优秀青年”候选人申报表》(见附1)、《“行唐五四优秀青年集体”申报表》(附件3),“优秀青年”及“优秀青年集体”均整理出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200—300字的事迹简介(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电子邮件发送到xttxwwzy@126.com)。
联 系 人:邢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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